極微
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 極微(梵語:paramāṇu),又譯鄰虛、鄰虛塵,源自古印度哲學思想,是組成一切物質(色)的最小單位,類似於古希臘哲學中的原子。部份佛教部派如說一切有部和南傳上座部[1]接受了這個學說,耆那教和勝論派也設立了極微的概念。 性質 「極微」是對物質進行分析後得到的作為極限的微粒子,《大毘婆沙論》定義極微是最細色,即沒有細構部分、不可分解離析、不可感官經驗: “問:彼極微量,復云何知?答:應知「極微是最細色」。 微聚 《大毘婆沙論》記載:四大種及其所造色,是有色法,極微沒有變礙[4],極微積聚成有變礙的有色法[5];四大種是不可見、有對色[6],而所造色,或可見或不可見[7],或有對或無對,有對含義為有相互障礙的可經驗實體[8];四大種所造色,於四大種外有別自體[9];四大種與所造色相依而住[10],諸極微互不相觸[2];四大種及七所造觸攝於觸處中,有說所造觸是四大種之差別而非實有[11],依世俗說為身所受之可觸境[12];四大種永不相互分離,不因物態相變而失去自相[13];不同物體中,或同一物體在不同條件下,四大種極微的數量比例或有差異,亦有說數量等比而其勢力或有差異[14];一組四大種的四個極微,只能造一個所造色極微,亦有說可造多個[15];四大種有十一種,即有色十一處[5]所依四大種,其所造色即為有色十一處[16]。 二十二根[17]中有七根是色法,五根[18]再加欲界繋的男根、女根[19]。《大毘婆沙論》擁立極微學說後,法勝尊者《阿毘曇心論》依《品類論》[20]將男根、女根併入身根[21]加以分析[22]:
此理論只涉及某根某界中存在什麼種類的極微[23],沒有論及色處諸形色和觸處七所造觸[24],沒有確定極微聚內四大種的具體數量等細節[25]。世親尊者《俱舍論》在此上細分為無聲和有聲,如有聲音產生則增加上外色「聲」[26],並稱其為色聚, 其含義是四大種及其所造色的最小聚集單位[27],其邊際由空界色限定[28]。
在赤銅鍱部的論書如《解脫道論》中,水大種計為不可見、無對色,所有不可見、無對色都歸入法處[29],以四大種及其所造色、香、味、觸為八不分離色[30];男根、女根不併入身根而各有根色[31],計入結生剎那即生的心所依處[32],身凈色不劃入眼、耳、鼻、舌根;區分業、心、時節、食四種生起因緣[33],將命根列入所有業生諸根色聚[34];將聲處色,法處所攝諸細色中與造業有關的身表、語表[35],及與四念處等有關的色輕快、色柔軟、色適業[36],列入心、時節、食生色聚;並結合剎那相續,演繹出了成體系的色聚理論[37]。南傳佛教的更後世論書用食素(ojā)取代了色聚中的觸[38],並陸續進行了各式修改和重釋,部份現代上座部佛教派別用色聚理論指導界分別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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